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
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有下列4种情形:
一、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除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四、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另外,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上一篇: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需要支付费用?哪些情形下不需要?下一篇: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
推荐阅读:
教你申请新媒体软件著作权,这是费用需要注意的事项!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数(新媒体时代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数排行榜出炉!)
太仓软件著作权代理:如何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
查询软件著作权代码行数(解读软件著作权代码行数查询工具:突破代码之困)
贵州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贵州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一文了解著作权转让的过程和方法,保护你的知识产权)
申请软件著作权材料要求(申请软件著作权材料要求详解)
软件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独家揭秘】新媒体风格下,标题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1-3426-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