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品是可以合理使用的。那么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是需要支付费用的?哪些情形下是不需要的呢?
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需要支付费用
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是需要支付费用的?
1、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
2、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除外。
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
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5、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6、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7、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8、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在第7、8项中,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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