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能与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能与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委托他人或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人或机构可以享受其所拥有的软件的专有权益。计算机软件作为数字信息的一种,具有易复制、传播以及被篡改的特点,因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显得格外重要。

权能

1. 收益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收益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授权、许可等形式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这也是软件著作权最主要的权能之一。著作权人可以将其软件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从而获得利润。同时,著作权人还可以通过自行销售、出租等方式取得经济利益。

2. 再授权权

著作权人可以在获得著作权收益权的同时,再授权给其他人使用、复制、传播甚至出售软件。再授权在商业上的应用广泛,也是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重要手段。

3. 改编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其著作权所涵盖的软件改编为其他类型的作品。但是改编必须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并且不能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

4. 发表权

著作权人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可以选择对其进行发表,使得软件得到更广泛的认知和使用。但是,发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得涉及不良信息等等。

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保护

行政机关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种被动的保护措施,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维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如软件登记、版权局审核等。

2. 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只有著作权人具有独占的权利,才能对使用该软件的人进行制约。相应地,软件使用者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3. 技术保护

技术保护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加密技术、数字签名等。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防止盗版和非法复制等行为。同时,也可以对软件进行加密来保护软件的安全性。

4. 合同保护

合同保护即著作权人采取合法手段签订合同方式,将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规范化。目的是在使用者通过购买方式得到软件使用权和服务的同时,软件著作权人也得到了经济利益。同时,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保护软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总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能和保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著作权人需要从各个方面加强保护措施,以保障其软件的知识产权。同时,政府、行业协会等组织也应在立法、监管等方面加强支持,共同推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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